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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短视频盗版侵权大声说“不” 影视行业四月两次集体呼吁

著名制片人于金伟表示,无论长视频还是短视频,保护创作者版权、向优质内容付费,才是构建影视行业健康生态、

  另外,在短视频侵权问题中,版权方、平台、影视二次创作者和观众之间应该构筑一种怎样的关系呢?

  在短视频平台侵权方面,属于直接侵权的有:平台方直接上传侵权短视频内容,目前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平台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共同完成侵权短视频,由第三方机构使用其在平台注册的账号将侵权短视频上传至平台;平台内部人员自己注册了大量自媒体账号,平台方伪装成自媒体,分类上传,并且通过算法推荐给用户,滥用“避风港原则”逃避责任。

  某短视频平台影视解说博主说,根据以往的经验,影视的版权边界很模糊,规则也并不明确,有的用一点片段都不能发布,有的即便将全剧分段切条上传也没有障碍,“处不处理看平台”。短视频平台上除了这些靠“二创”版权作品获取流量变现的作者,还有很多粉丝和短视频爱好者自娱自乐。某作者就表示,目前处于观望阶段,如果未来“二创”真的需要购买版权,会考虑版权的价格以及自己对于素材的喜爱程度,有可能会为自己的爱好花钱,不过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高产”。

  本组文/本报记者 张恩杰

  于金伟说,电视剧行业仍处于艰难爬升过程中,只有为数不多的电视台还在坚持播首轮剧,相当大体量的版权剧制作成本靠优酷、爱奇艺、腾讯三家视频平台购买、消化,“在市场低迷发展时期,长视频平台客观上给了影视公司活着的可能性”。但是免费的“短视频平台追剧”,令版权剧分流明显,付费平台收益锐减,最终受伤害的痛苦必将从长视频平台传导至影视制作公司。“短视频的繁荣是好事,获利后应该反哺输出内容的影视行业,而如果目前的状况不改变 长此以往无异于竭泽而渔”。

  短视频侵权都有哪些类型和特点?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界定和处罚短视频侵权行为的?侵权方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北京青年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长期代理文娱行业知识版权案件业务的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军律师。

  相比之下,“避风港原则”相对宽松一些。但也正因为如此,部分平台存在“默许侵权者使用,坐等权利人通知删除,甚至延缓删除”等滥用“避风港原则”的现象。

  已无法坐视不管短视频平台野蛮生长

  现实中有越来越多观众已经养成用短视频刷完一部剧的习惯:除了免费的诱惑,“碎片式看一看”,“反复观看个人喜好片段”确实满足了一部分人对电视剧的“刚需”,毕竟一部动辄40集体量的电视剧,在高节奏的当下完整观看需要很大的决心。影视剪辑类公号也就是瞄准这样的心态,毫无版权意识地创作“段子剧、热搜剧”。“短视频追剧”除了大量分流了斥巨资购买版权的长视频平台的用户和播放数据,还使短视频平台靠几乎零成本的内容支出,收获了巨额流量,并通过广告、带货的形式将流量变现,与相关账号运营者分成。

  叫停“短视频追剧” 对“代拍路透”说不  

  也有一些短视频创作者有这样的疑虑,他们只是帮一些影视剧方做公益宣传,认为不存在侵权行为。对此,王军认为,对影视剧进行剪辑使用,首先要征得版权方的同意和许可。另外,这跟商业的还是公益的没有关系,公益行为本身并不是法定许可,不是合理使用的理由。再说这种行为即便没有直接利益,但是间接赚取流量和点击量,也是一种商业行为。

  从联合倡议书的内容看,指向性比之前的《联合声明》更加明确,包括倡导短视频平台即日起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通过关键词、视频指纹对比等技术手段防止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的上传;即日起严格遵循“先授权后使用”,清理自身账号内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同时还针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提出即日起未经授权,不随意发布影视作品内容拍摄过程中与演员相关的拍摄花絮、现场物料、路透视频等等。总之,所倡之事,皆是提醒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运营者提升版权意识,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

  思考

  蜀黍科技

  4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要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责任编辑:影小小